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培养工作,充分发挥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主导作用,营造全员育人氛围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,根据《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面向学院全体教师公开选聘2023级本科生导师,具体安排如下。
一、任职条件
(一)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。
(二)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,严于律己,为人师表,治学严谨。
(三)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,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、培养方案和教学环节,了解教学及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,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,身心健康。
(四)本科生导师聘期为四至五年。每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总计不超过8人(2022级本科生包含在内)。
(五)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。
(六)能够认真履行导师的职责,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求。
二、工作任务
(一)导师须根据所指导学生情况制订指导计划,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。
(二)大一本科生确定导师后一周内与所指导学生见面,掌握学生情况,帮助学生了解学院、学科、专业、人才培养等信息。每学期和所指导学生见面指导不少于6次,并通过电话、微信、QQ等方式经常性与学生沟通联系,对学生学习方法、学习计划、科学研究、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。
(三)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学年论文、毕业论文。
(四)指导学生至少参与申报一项互联网+、挑战杯及相关学科竞赛项目。
(五)指导学生每学期至少参与导师课题组、实验室活动一次。
(六)与所指导学生每学期至少开展联谊活动一次。
(七)根据指导学生情况填写《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手册》,作为导师工作考核、奖励的主要依据。
三、选聘程序
(一)11月24日前,教师个人提交《2023级本科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表》至826395988@qq.com。
(二)12月1日前,学院审核确认后,公布导师初选结果。
(三)12月4日前,导师在“导师系统”中完善个人信息。
(四)12月11日前,学生通过系统查看并选择导师,填写《2023级本科生导师确认单》,由导师确认并签字后交团委办公室。
(五)12月15日前,学院对导师选择情况进行审核,确认最终名单。
(六)选聘结束后,向导师发放“聘任证书”,组织导师参加工作培训。
五、其他
岗位职责、工作考核及奖惩要求详见《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》。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,联系电话029-8830275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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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7日